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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2022年3月26日下午,本所召开政治学习会议之后紧接着召开业务学习会议,安排这次学习,目的是对新修订的法律和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有着更深刻的了解,促进全所律师知识的不断更新。由本所吕燕律师领学,本所全体律师参加会议。
  吕燕律师表示,2022年2月25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《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以下简称《总则编解释》)。该解释共39条,分为一般规定、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、监护、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、民事法律行为、代理、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和附则9个部分。在制定过程中,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,集思广益,凝聚共识,使得该解释具有科学性、针对性和突破性,有利于推动民法典总则编的正确实施,有利于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。该部司法解释具有不少亮点,应当予以充分肯定。
吕燕律师强调,法典化就是体系化,民法体系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民法典总则编的确立。总则编是通过“提取公因式”的方式所确立的民法的一般性规则,是民法典中最基础、最通用、最抽象的部分,可以普遍适用于各个民商事单行法律,因而关于民法典总则编的解释也是民法典最基础的规则。
吕燕律师将总则编解释分为7个部分讲解:第一、明确了民法典与单行法的适用关系,第二、明确了滥用民事权利的认定与法律后果,第三、完善监护制度维护家庭和谐,第四、完善了法律行为制度,第五、完善了代理制度,第六、完善了民事责任制度,第七、完善了诉讼时效制度。吕燕律师强调,总则编解释的7个部分内容充分解释了民法典含义,发挥总则编在民法典中统领全局的作用,依法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  会议最后,吕燕律师强调,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,无论是立法或是司法解释都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全部问题,应该是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去诠释民法典,通过指导性案例等相关制度去统一民法典的适用规则。”